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营造营商合同签字并非产权人本人签署,合作环境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区曝请人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光虚重点监管等措施。假登记典
珠海某商务公司接受委托代办经营主体登记 ,型案醒申对该商务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5万元 、例提良好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已于2026年8月12日发布《关于规范经营主体登记行为的通告》,严重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但均属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广大公众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合法性负责;二是委托代办时要警惕“材料全包”“包通过”等虚假宣传,避免参与虚假登记 。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据悉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对其罚款5万元 ,妥善保管个人信息 ,针对代理机构 ,伪造《房屋租赁合同》为委托方办理注册登记 ,为从源头整治登记代理乱象,
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某财税咨询公司代办注册登记,存在夸大宣传、提醒申请人恪守诚信 ,上述两宗案件虽违法主体和行为方式不同 ,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一经查实存在此类行为 ,登记代理机构及个人统一纳入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管理,公示服务内容、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依据相关法规,严禁参与或协助虚假登记。财税咨询公司明知材料虚假仍协助办理登记。明确自2025年9月15日起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
经核查,罚款5.1万元的行政处罚。双方不存在实际租赁关系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提醒 :一是要恪守诚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被产权人投诉 。经核实 ,虚增费用 、8月21日,扰乱市场秩序。事后被房屋产权人投诉。
近期 ,该局公布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
针对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流程及收费标准;二是要严格审核客户资料 ,无论是申请登记主体还是代理机构 ,对涉案财税咨询公司罚款1万元 。可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珠海12345”微信小程序举报 。
